矿产所
日期:2018-03-13 作者: 来源: 阅读次数:
矿产所主要职能:
矿产所主要职能为承接省厅公益性项目、基金项目及地质服务类项目,具体工作职能主要包括:
1.矿产地质类:矿产资源规划、普查、详查、勘探、储量核实、开发利用方案、二合一方案、可研报告、绿色矿山建设、动态监测、压矿、闭坑、年检等矿产地质服务。
2.地质灾害、环境治理类:地质灾害规划、评估;地质环境治理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监测等地灾、矿山治理类服务。
矿产所负责人:施文强
联系电话:0552—3128340 18109655515(手机)